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栏目 ->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陕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7时25分44秒  信息来源:机关新闻中心  

 陕科工发〔2020〕27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持证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办制定了《陕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2020年6月28日

 

 

陕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陕西民爆行业发展实际,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在全省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实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起从根本上消除民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二级及以上达标率不低于60%,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2年底前)

民爆企业要进一步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明确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责任,要在岗在位、确保安全。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2021年底前)。

民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民爆企业应于2021年底前,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民爆销售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2022年底前)。

民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充分把握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力度,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向无人化、少人化方向发展。

3.加强安全培训(2022年底前)。

民爆企业要切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等规定,依法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省国防科工办应每年对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

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进安全隐患自查自治。2022年底前,民爆生产企业(含生产厂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民爆销售企业(含销售网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应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2020年底)。

民爆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标准科学判定安全风险,形成本企业的风险点统计清单,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管控责任,在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醒目位置布设警示告知标牌。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活动直接相关的独立工房、独立库房、独立装置、作业场所均应列为独立的风险点管理。

(四)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0年底前)。

民爆企业深入推进民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陕西省民爆行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陕西省民爆行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标准。

2.严密开展隐患排查(2020年底前)。

民爆企业隐患排查分为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两类,基础管理类内容每年至少排查一次,生产现场类内容应按照岗位一班二查、班组日排查、科室车间周排查、厂点月排查、企业季排查、集团公司半年排查一次的频率进行。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3.及时实施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

民爆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和技术、管理“双归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4.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

民爆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整改资料,应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定期公示,接受工会组织和广大员工监督。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

加速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技术、压减危险岗位人员,到2022年底,危险或高风险岗位要实现少(无)人化操作、人机隔离操作,各类民爆物品生产线和危险品储罐设施要实现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重点整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0〕43号)所列综合性安全管理、工业炸药生产线(含现场混装工业炸药生产系统)管理、工业炸药制品生产线管理、工业雷管生产线管理、工业索类生产线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等六方面54个问题。提升民爆物品生产过程本质安全水平,加快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到2022年底,全省混装炸药产能达到工业炸药总量的38%,数码电子雷管产能达到工业雷管的75%。

2021年和2022年,除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整治内容外,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工业雷管生产线,民爆物品专用储存仓库,民爆企业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基础管理等方面作为检查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举一反三,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 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在深入分析辖区内民爆企业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完善行动方式,统筹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将责任落实到人。

  • 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底)。

民爆企业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应逐一登记、建档,逐级报至省国防科工办备案,并自行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对于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款、超员超量、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等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立即采取管理、技术等措施降低风险,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于高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立即停产整改,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监督检查(2022年底前)。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要分年度制订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重点督办,督促按时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国防科工办每年度将采取执法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选取部分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内民爆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安全监管重点,制订具体监督检查方案,细化督导事项和内容,完善明确执法程序。指导辖区内民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企业要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重点,力求整治实效,推动行业安全发展。

(二)强化执法检查。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民爆企业,要监督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于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提请省国防科工办予以处罚、关停,直至吊销民爆许可证照等处罚。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省国防科工办将在行业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示惩戒。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辖区内民爆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行业政策要求,深入推动企业重组整合、减点并线,积极推进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陕西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