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事记 | 三大改造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之后,依据当时的国情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
三大改造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 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12月毛泽东在中宣部起草的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上,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
在土地改革完成的地区,党采取“趁热打铁”,提倡“组织起来”,积极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在党的发动和领导下,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发展,到1952年秋,参加互助组、合作社的农户已占全国总农户的40%。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实践证明,这个草案规定的党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是正确而行之有效的。1953 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通过了第一个《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觉议》。这一决议的出台是对农业合作化理论的丰富和创新,同时也为实现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指明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据1952年统计,手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约13%左右。1953年11月,中央召开了全国范围内的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当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组织形式上大体有三种:一是手工业生产小组,第二种形式就是供销生产社,第三种形式就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党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适当的形式,1956年6月,基本上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建立和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也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问题的解决。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进一步提出了必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采用和平赎买方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一个创举。从我国当时的实际条件来看,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完全可能的。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赎买政策”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创举。
社会主义改造对国家工业化的建设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从此,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20世纪中国的一次历史性的巨变。
20世纪中期新中国的建立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推行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进步,同时也是我国历史上的重大变革。三大改造的完成和工业化的初步实现为我国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对社会主义改革也有启示,如在社会主义改革中必须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创新力度,在改革过程中要兼顾各方利益关系,改革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同时,三大改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