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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军工和民爆行业中秋节、国庆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4时56分58秒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与民爆管理处  

急件

 

陕科工发〔2018〕200号

 

 

关于做好全省军工和民爆行业中秋节、国庆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全省军工和民爆行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8〕5号)和国家国防科工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指示精神和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周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贯通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节日特点,强化重点场所和关键岗位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军工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风险隐患,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带队组织开展对重点场所、关键岗位的安全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分厂、车间,要认真开展节前停产(工)和节后复产(工)安全检查。节日期间要加强安全巡查和安全防范,坚决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的保障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凡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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