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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3时01分20秒  信息来源:秘书处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依据《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参见《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我办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辅助方式公开。

(三)查询方式

可访问我办门户网站获取信息。网址为:www.jungong.net。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职能职责,由我办有关处室受理,并报秘书处备案。

联系电话:029—85735518

传    真:029—85735600

邮    箱: guofanggongban@163.com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为 8:00—12:00、15:00—18:00。

(三)公开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国防科工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从我办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我办秘书处领取。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递交申请(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网上提交、电子邮件等方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我办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我办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办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开范围的,我办将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办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国防科工办监察室举报。

省国防科工办监察室电话:029-85735561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07号,邮编:710061

 

附件:《陕西省国防科工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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